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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出台医保新政 中断3月可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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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 13:3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政/解/读

今年,在上海打拼的罗林准备归根成都,他担忧他的医保不能及时转过来,也不知道能不能无缝对接;遂宁乡村的马文准备在双流买房子落户,他不知道家人的医疗保险能不能转到成都来……

近日,成都市人社局、成都市发改委、成都市财政局和成都市卫计委分离发文《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等参与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继续工作的通知》,他们的疑问都能在通知里找到答案。这个新政,将为促进成都人口自由迁移在制度层面上提供更好的保证。

焦点1:中缀3月可补缴

去年7月,小张从单位辞职去外面看世界,中缀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3个月后,他游历了祖国大半河山重返职场,重新参与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刚满两个月,他因病住院,结账时,医保办通知他一个坏音讯:由于他的医保中缀时间超越3个月,本次住院一切费用要他自己承担,医保基金无法为他报账。

小张有点惊诧!其实,这都是由于他不懂医保政策。

在医疗保险业内,有个等候期的说法,意义是新参保对象或中缀了3个月以上的参保对象,要享用医保待遇,须等到参与医疗保险12月以后。

假如依照新政,小张不用懊恼。他能够补缴中缀的那3个月医保费用,就不受等候期的限制,按规则继续参保并享用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了。

焦点2:放宽“等候期”

小李的一位同窗大学期间,不时参保的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今年7月走上工作岗位,医疗保险也将转变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前不久这位同窗生病了住院。结算时,医生通知他:不好意义,你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不到一年,不能报账。同窗质问道,我不曾中缀过医保,为何不予报销?

这位担任人说,新政明白,“已参与成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处于待遇有效期的城乡参保人员,或毕业前已归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证范围的毕业年度大学生,在成都就业并树立稳定劳动关系,随用人单位参与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初次参保12个月待遇享用等候期的限制。”

这意味着,大学毕业生因新参保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缺乏12月就不能享用医保待遇将成为历史。

焦点3:不重复参保和享用待遇

参与医疗保险,南充籍的小王还打着自己的小算盘:我在老家乡下参与新农合医疗保险,在成都工作的单位参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假如我因病住院了,我岂不是能够报销两次?

从政策的规则来看,小王只是想得有点美。

成都市人社局医保处相关担任人说,依据政策,参与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重复参保和重复享用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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