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扫描小程序二维码发布信息

天府生活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城市大秀场
查看: 6329|回复: 0

[长宁县] 宜宾已婚男不满“女友”与人暧昧 将其强奸获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7-22 08:05: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华西城市读本讯(张元柏记者 张勇)本已结婚,且有一个小孩的宜宾长宁男子杨某,却费尽心机讨好“女友”何某,见“女友”与他人暧昧,吃醋后恼羞成怒,殴打并强奸了何某。昨日,记者从长宁县检察院得知,何某犯强奸罪被长宁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2月20日,杨某某与受害人何某经过朋友引见认识。为了博取何某的好感,杨某某主动请何某吃饭、唱歌。2月23日上午,杨某某又请何某到蜀南竹海游玩。期间,杨某发现何某与他人有点暧昧,顿生醋意。

当晚10点过,杨某某强行把何某带上车,并将其电话关机、拘留,又打电话叫了两个朋友,在停车场对何某实施殴打。晚上11点过,杨某某将何某带到长宁县长宁镇某宾馆,并强行与其发作了两次关系。3月13日,潜逃外地的杨某某投案自首。

目前,何某犯强奸罪被长宁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